大盘点 中国国务院机构七次规模较大的改革回顾
中国在1982、1988、1993、1998、2003、2008、2013年进行了七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
1982年机构改革后,国务院所属部委由52个裁并为42个。 1988年机构改革后,国务院部委由原来的45个减为41个。
1993年机构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41个。 1998年机构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至29个。
2003年机构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又由29个调整为28个,国资委、商务部均是在这一次机构改革中诞生的。
2008年机构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变为27个,工信部、交通运输部、住建部是在这一次改革中设立的。
2013年机构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减少至25个,铁道部、卫生部等退出历史舞台。
第一次:1982年——国务院所属部委由52个裁并为42个
新组建:
电力工业部、水利部→水利电力部
2.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粮食部→商业部
3.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部
4.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农业委员会、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国家能源委员会、建筑材料工业部、国家标准总局、国家计量总局、专利局→国家经济委员会
5.农业部、农垦部、国家水产总局→农牧渔业部
6.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家建设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7.第一机械工业部、农业机械部、国家仪器仪表工业总局、国家机械设备成套总局→机械工业部
8.第四机械工业部、国家广播电视工业总局、国家电子计算机工作总局→电子工业部
9.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部、国务院科学技术干部局、国家编制委员会→劳动人事部
10.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文化部
11.中央广播事业局→广播电视部
更名:
地质部→地质矿产部
2.第二机械工业部→核工业部
3.第三机械工业部→航空工业部
4.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
5.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
不再保留:中央广播事业局、第六机械工业部
第二次:1988年——国务院部委由原来的45个减为41个
新组建: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计划委员会
2.劳动人事部→国家人事部
3.劳动人事部→劳动部
4.国家物资局→物资部
5.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能源部
6.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建设部
7.航空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
8.水利电力部→水利部
9.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电子工业部→机械电子工业部
更名:
农牧渔业部→农业部
转为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
不再保留: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部、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航空工业部、航天工业部、水利电力部、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电子工业部
第三次:1993年——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41个
统筹党政机构设置:实行了中纪委机关和监察部合署办公
新组建:
国务院经贸办→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能源部→电力工业部
3.能源部→煤炭工业部
4.机械电子工业部→机械工业部
5.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工业部
6.商业部、物资部→国内贸易部
更名:
对外经济贸易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不再保留:能源部、机械电子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商业部、物资部
第四次:1998年——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至29个
新组建:
电子工业部、邮电部→信息产业部(下设国家邮政局)
2.国家计委、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老)、各军工总公司(部分职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新)
3.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国土资源部
4.劳动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5.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
6.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7.林业部→国家林业局
更名:
国家教育委员会→教育部
2.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部
3.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不再保留:电力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冶金工业部、国内贸易部、煤炭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机械工业部、地质矿产部、邮电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劳动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老)、林业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
第五次:2003年——国务院组成部门由29个调整为28个
新组建:
国家经贸委、中央企业工委、财政部(部分职能)→国资委
2.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国家计委(部分职能)→商务部
3.银监会
4.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名: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不再保留: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
第六次:2008年——国务院组成部门由28个变为27个
新组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部分职能)→国家能源局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部分职能)→工信部(下设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3.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建设部(部分职能)→交通运输部(下设国家民用航空局)
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设国家公务员局)
5.环境保护部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不再保留:建设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人事部、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交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第七次:2013年——国务院组成部门由27个减至25个
新组建:
铁道部(部分职能)→交通运输部(下设国家铁路局)
2.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分职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部分职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4.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
5.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6.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7.中国铁路总公司 不再保留:铁道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