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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撞伤老人,到底该谁来负责?谁承担赔偿金?

2018-03-17 来源: 凤凰网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昨天,热报接到了市民刘女士打进的热线,称自家六旬老人在小区中过马路时,被“饿了么”的外卖小哥撞到,老人被撞后伤势严重,至今仍躺在医院中等待手术。可让家属觉得不能接受的是,4天过去了,除了撞伤人的外卖小哥曾到医院探望外,“饿了么”外卖的负责人没有一个到医院表示慰问,这种冷漠的态度让罗女士一家都觉得很难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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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自家门前被撞断三根肋骨

接到热线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上了被撞老人徐阿莉的家人,据老人女儿刘晓娅讲,3月8日傍晚6点多钟,老人在鲁能新城六街区内过马路,离到达人行道还有一步之遥的时候,被一辆飞驰而来的外卖摩托撞到在地。随后家人赶紧把老人送进了临江门重医附二院,经过抢救后,老人才脱离危险期。而现在经医生诊断,老人小腿骨折,肋骨被撞断了三根,必须接受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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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讲,老人出事的马路是在鲁能新城小区内,因为是在自家小区的马路,并不宽,不存在强行横穿马路的情况,而老人却被撞得如此严重,不敢想象当时车速是有多快。送到医院时,老人还一度被医院下病危通知书,让家人们担心不已,几夜都没合眼。

外卖公司冷漠处理 让他们很难接受

据刘女士讲,老人被撞后,他们第一时间把老人送往医院抢救,这几天心思一直都在老人身上,直到母亲脱离了生命危险,大家才勉强松口气,稍有心思去处理其他事宜。回想从8号出事到现在(12日),整整4天过去了,自己母亲鬼门关前走了一遭,而除了肇事的外卖小哥曾来探望过两次,“饿了么”外卖的负责人从来没有曾来慰问过。这种冷漠的处理方式让刘女士一家人都很难接受。

刘女士讲,到目前为止所有的医疗费3万元全部是由自己出的,后续他们一家还要支付好几万的手术费。除了这笔费用外,更让刘女士感到生气的是“饿了么”处理此事的态度,她告诉记者,从出事开始,没有一个负责人出面表示慰问,就连唯一打过的一通电话,还是出事的外卖小哥打给“饿了么”江北区站长后,对方通过外卖小哥的电话跟她通话的。而在电话里,对方的态度也极为冷漠,没一句慰问,让刘女士一切找保险公司解决。

饿了吗负责人:理赔等保险公司处理

据了解,撞人的外卖小哥名叫杨智平,是“饿了么”的外卖员,出事后,外卖小哥也受了伤,但还是去医院探望了老人。小哥跟刘女士讲,自己也负担不起这笔医疗费,但他还是东拼西凑了三千来块钱,想交给刘女士,但刘女士并没有收小哥的钱。她认为外卖小哥是在为“饿了么”提供送餐服务的过程中撞伤了母亲,“饿了么”理应承担责任,而不是让外卖小哥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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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饿了么”外卖重庆江北区站长王兵,王站长告诉记者,出事后,他曾经打过电话给家属。而这件事已经汇报给了总部,还在等待总部处理,而理赔的问题,“饿了么”为每个外卖员都购置了保险,出现这类事故,都是交由保险公司负责,目前理赔的问题,刘女士得去找保险公司沟通。

专家解读:外卖小哥撞伤人 应由外卖公司承担责任

外卖小哥撞伤人,到底“饿了么”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重庆致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秋宇认为,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撞伤人,外卖公司应道承担责任。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雇佣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人身损害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以向雇员追偿。

公司为外卖小哥购置有保险,所以理赔问题让伤者找保险公司是否合理?

谢律师认为,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合理的。购置保险的是外卖公司,外卖公司或者外卖小哥才是保险的购买方,伤者无权也没有必要直接和保险公司商谈赔偿。外卖公司可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后,再找保险公司赔付。

新闻链接:

北京:外卖小哥撞伤人,公司被判赔钱

外卖小哥送餐时撞倒学生,其就职的“饿了么”被告到法院。据北京日报

报道,2016年8月,海淀法院判决“饿了么”赔偿受害人15.7万余元。

当事人小赵起诉称,去年4月16日中午12时左右,其刚从高考辅导班下课,由北向南往家走,在行至海淀区志新西路学院路20号院附近时,被一辆送餐的外卖电动车从后方撞倒,造成右侧胫腓骨远端骨折,构成十级伤残。经交管部门认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张某负全部责任。经查,发生事故时,张某正在为“饿了么”外卖送餐。“饿了么”由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因此,小赵起诉张某、拉扎斯公司赔偿自己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144817元,另外康复费、美容费、后续治疗费,以实际发生为准,保留再次起诉的权利。庭审时,拉扎斯公司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均无异议,并表示已经为小赵前期垫付了3万元医疗费。法院审理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其所负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次事故张某负全部责任,而张某作为拉扎斯公司员工,发生事故时是履行职务行为,故拉扎斯公司应赔偿小赵因此次事故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共计15.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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