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节目演员片酬被整治 曝范冰冰两月进账6000万(组图)
《极速前进4》中范冰冰(左)和搭档的宣传海报(图源:@深圳卫视极速前进)
范冰冰(左)在录制《极速前进4》中的照片(图源:@深圳卫视极速前进)
中国影视圈“限薪”政策层出不穷,而综艺市场却成为“法外之地”,如今,这块“土地”也将被整治。
北京时间9月27日,据北京市机关报《北京日报》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对艺人天价片酬进行限制的做法蔓延到综艺领域。
文中还引用陆媒新浪娱乐的消息,“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接下来将严控综艺节目艺人的片酬,每期节目艺人总片酬不能超过80万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54美元),常驻嘉宾一季节目下来的片酬不能超过1,000万人民币。”
其实早前中共已对中国影视圈实施“限薪”政策。2017年9月4日,中国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对于优化片酬分配机制问题,曾明确提出“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的要求。
同时,在相关文件中规定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2018年8月12日,以华谊兄弟为会长单位,汇集了400余家影视企业的横店影视产业协会发表《关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影视精品创作”的倡议》,扼制天价酬。
倡议称,严控片酬比例,“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确保创作成本和制作成本优先。
此前,中国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家视频网站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共同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
联合声明中指出,三家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制作公司采购或制作的所有影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关于范冰冰的消息目前都是谣传(图源:@深圳卫视极速前进)
此次,《北京日报》还提到了消失许久的范冰冰,称范冰冰在综艺节目《极速前进2》中的报价为6,000万元人民币一季,最终没能合作成功。
网上资料显示,范冰冰则是《极速前进4》的嘉宾,与台湾演员谢依霖是搭档。开播日期为2017年8月4日,完结日期为2017年10月6日。
通过范冰冰此前的报价,范冰冰参加《极速前进4》的片酬也不会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