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女车主:回西安不是潜逃,商户持刀抢资料!(视频/组图)
因为坐在奔驰引擎盖维权,西安奔驰女车主薛女士一夜间成为维权女汉子。但日前,她却被指经营餐饮店“卷款跑路”,拖欠商户、供应商数百万债务。
4月22日,薛女士独家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称自己从未潜逃,而且在返回西安前已与商户做过正常沟通。作为运营方,她之所以离开上海,是因为部分商户违约在先,她将向所有违约商户追究违约责任。
据介绍,薛女士作为监事并且为公司实际负责人的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曾在上海成立一家名为竞集守艺人的餐厅,吸引数十家商户入驻,但运营两个多月后,她和男友却回到了西安,商户们交纳的保证金、装修款也打了水漂。
薛女士提供的证据显示公司财务保险箱被商户洗劫
薛女士提供的证据显示工程装修存在漏水等质量隐患
>>提供证据
奔驰女维权澄清4大问题
“我与商户的纠纷是个人在创业中遇到的小困难,从去年至今有律师在处理,既然商户们在奔驰维权事件中把这件事提出来,我也不回避,已把相关的证据材料交给律师处理。”
薛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奔驰事件后,为了消除个人热点回归生活与工作,对于很多蹭热点的行为我们选择了暂时回避。但树欲静风不止,后期关于当事人及企业欠款的谣言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到我们的企业声誉与个人安全,不得不以事实回复。”
1、“关于潜逃回西安”?
我们回西安是属于正常工作,而且在回西安前已经向商户做过正常沟通与告知。薛女士向华商报记者提供的音频文件可以证明这一点。
薛女士表示,守艺人品牌于2016年在西安成立,截至2017年已完成两个店的开业,总投资金额1000万左右。迄今正常营业,每年接待客户100万以上。
运营方负责大部分的装修投资、管网铺设、空调设施设备、家具软装、灯光工程等,负责所有证照的办理、人员的培训、现场收银、物业租金等。运营方按商户营业额的25%获取投资回报。
2、“注册资金过小”?是否有抽逃资金情况?
薛女士向华商报记者提供的财务报表显示,上海爱琴海守艺人店实际完成投资金额970万,而非仅仅投资了注册资本金的10万元。
薛女士表示,根本不存在“以小搏大”。场地租赁前期由徐某个人垫付场地租赁费20余万元,凭租赁合同成立公司,公司成立后当返还个人垫款。
在徐某筹备及开业期间,甚至连一分钱工资都未领取。此外,还有大量个人垫资的款项至今未报销,所以不存在中饱私囊、转移资产的事实。
3、为啥脱离上海爱琴海店的实际现场经营?
薛女士提供了日营业报表和相关视频证明,爱琴海于2018年6月15日试营业,完成实际投资与运营后,每日现场人流及实际经营情况证明,其每日营业额正常。
薛女士表示,从2017年3月筹备至2018年8月顺利营业两个月后,投资人才返还西安处理工作。投资人完成筹备期、开业的各种手续、营销推广工作。投资人完成了300余人的企业客户签约,确保了营业的稳定性。
但部分商户于2018年8月29日趁投资人不在上海的情况下联名签署了“商户公约”,不顾与运营方的原合同约定,私下进行了停用收银系统、私自收银、驱赶工作人员、驱赶会员客户与企业客户的行为,逼迫运营方放弃投资。
更不可思议的是,部分商户在运营方回上海协调工作期间,拿刀抢夺了财务的个人电脑、财务章及保税的相关设备与资料。薛女士向记者提供了相关报案记录。
此外,部分商户在运营方回上海协调工作期间,纠集多人组织、策划对作为公司监事的她的个人房屋进行了冲击与围攻,迫于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她被迫报警处理,但对方在警察处理完后派遣专人队她个人实施堵截,迫使她和律师在派出所受困一夜。
另外,部分商户还洗劫了运营方的办公室,把包括保险柜内的资产洗劫一空,并搬空了电脑等设备。
薛女士向记者提供了相关视频和图片证据,她表示,运营方是在这种情况下才被迫离开了投资场所。
4、拖欠500余万元纯属虚构
关于商户提到的拖欠500万余元的款项,薛女士表示这纯属虚构。薛女士向记者提供的视频和图片,证明工程完工后,现场实际漏水严重,呈现瀑布式漏水,地面积水用手可以舀起。
薛女士认为,双方应该就实际产生的损失及合同约定进行质量和损失鉴定。具体是应支付还是赔偿损失,以鉴定的结果为准。
“家具厂商在我公司已经支付60%以上款项、物业及运营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拖走所有家具。我公司不但不欠对方工程款,对方应该即刻返还我公司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
关于绿植摆放费用, 薛女士表示,和广告制作款项一样属于商户公摊费用,“如该费用必须由公司垫付的话,我们也责无旁贷,但同时我们保留对所有商户追诉该款项的权利。”
针对有商户提出的投资损失部分(装修公摊费、违约押金), 薛女士表示,“我公司概不认可。商户在彻底不顾《竞集守艺人联销经营合同》的约定,各种不负责任的违约,我公司不但不认可,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代理律师
隐私权名誉权神圣不可侵犯
涉事商户应依法维权
“作为代理律师,我非常理解涉事商户与供应商的维权行动,也在耐心、细致地向委托人以及委托人所在公司负责人普及法律知识,强调社会责任”。
4月22日,薛女士的代理律师周兆成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委托人所在公司负责人勇敢地站出来,拿出诚意与担当,与“民事合同纠纷另一方”进行“平等、有效和平的对话与沟通”,希望“纠纷双方”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解决纠纷。
周兆成说,本案就是委托人薛女士所在公司与一些商户、供应商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维权者”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网络上却演变为对薛女士个人进行所谓的“爆料”、“揭底”、“人身攻击”,对薛女士“个人身份信息满网传播”,肆意污蔑薛女士 “编造动作片大跌眼镜桥段”、“诈骗犯”、“卷款逃逸”这样的言论完全与事实不符,而且已经对委托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委托人个人名誉造成极大侵犯!
周兆成郑重表示:“作为薛女士的代理律师,我们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追求公平和正义为使命。在接受本案委托后,我也在一直努力积极地试图与涉事商户和供应商沟通”,但是对方也许是出于敏感,始终不愿接听电话,在此我深表遗憾。也希望媒体将我的态度转达给对方,作为薛女士的代理律师,我愿意成为化解双方纠纷的桥梁。但是,我还是想提醒 “竞集文化发展公司的维权者”,不管其自述其行为如何的‘正当性’,我想强调你们应该依法维权,这是法治社会对一个公民最基本的要求。薛女士作为公民,其隐私权、名誉权、个人身份信息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都不能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