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约谈奔驰:切实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图)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4月11日“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发生后,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要求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介入调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5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此次事件及相关问题约谈奔驰,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质量发展局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约谈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指出,“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发生一个月以来引发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在全国范围内造成重大影响,暴露出汽车行业一些长期、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曲解汽车“三包”规定、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价外加价、售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成为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痛点。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强调,奔驰4S店为消费者办理贷款已向奔驰金融机构收取相应报酬,再以“金融服务费”“贷款服务费”等名目向消费者收取费用,违反了法律规定。任何汽车销售企业收取任何名义的费用,都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确保事先明码标价、消费者自主选择、提供质价相符的真实商品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费用;不得巧立名目,误导消费者;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搭售、虚假宣传、诱导式交易等。所有汽车厂家及经销商必须正确理解并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规定。适用汽车“三包”规定的前提是交付合格汽车产品,交付不合格汽车产品的应当依法退换货,不得曲解汽车“三包”规定来减轻自身法定责任,不得无理拒绝或者故意拖延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针对此次事件及全国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奔驰要树立行业表率,诚信守法经营,真正尊重消费者,真正敬畏法律。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自查和整改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各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切实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杜绝各类不合规、不规范行为;大力改进售后服务体系,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积极妥善解决消费者诉求。
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梅赛德勒-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在约谈会上表示:诚恳接受市场监管总局的指导,虚心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将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反思自身在法律理解适用、售后服务体系建设、经销商管理、收费告知、PDI检测流程、产品质量管控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目前,奔驰正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已经明确要求全体经销商不得以提供金融服务为由收取费用。下一步,将认真落实总局整改意见,发布《服务公约》和收费清单,确保收费公开透明;为消费者提供优于法律规定的“三包”服务;全面优化售后投诉渠道;对经销商进行专项复核,完善准入审核、日常管理和退出机制等,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汽车消费关系千家万户,对于扩大内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符合所有人的利益。在此敦促所有汽车生产、销售、维修等相关企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倡导社会责任感较强尤其业内领先的企业,不断改善消费体验,提升商品服务品质;鼓励更多企业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和解机制,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下一步,总局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对汽车销售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破除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潜规则,坚决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快修订汽车“三包”规定,推进建立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更好规范汽车行业发展,推动汽车消费升级扩容,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