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州一小学老师搬运图书脊椎受损:状告政府索赔胜诉
维州Gippsland地区一名小学老师,因长时间搬运图书使脊椎受伤,并需要做手术。她将维州教育与培训厅(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告上了法庭。经过两年的法律诉讼,上周双方达成了和解。
据《太阳先驱报》报道,托马斯(Rhonda Thomas)是Lardner and District Primary School小学的一名教师。
2010年至2013年期间,她开着一辆被称为移动区域资源中心(MARC)的面包车,为各个年级的小学生运送图书,并教授学生知识。
她说,她在搬运书籍和货物、放置货架、上下钢制楼梯时,身体面临着受伤的风险。
托马斯认为,维州教育与培训厅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未能为她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场所,因此将其告上了法庭。
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的文件显示,托马斯的腰椎受到损伤,需要做手术,椎间盘环形撕裂和脱垂,腰椎和坐骨神经痛的退行性改变加剧,这也让她感到焦虑和抑郁。
托马斯说,维州教育与培训厅没有为她提供运货坡道或手推车,以协助她搬运书籍,并且在可以使用自动化设备的情况下,让她自己把梯子抬进并固定在面包车上。
但维州教育与培训厅则认为,是托马斯自己的工作疏忽造成了她身体受伤,其中包括她未能集中精力工作,未能向上级汇报情况或寻求协助,以及操作方法“太笨拙”等。
托马斯和维州教育与培训厅的这场官司打了两年时间,上周终于尘埃落定。
经过陪审团审议,维州教育与培训厅需要按照标准支付托马斯费用,包括66,000澳元的法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