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后女厅官被指硕博论文均抄袭:复制比超翟天临(组图)
湖南“70后”女厅官董岚履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不久,即被曝出博士论文抄袭一事。7月1日,湖南大学已就此事件展开调查。
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称,如构成学术不端,则零容忍,董岚虽系在职官员,但校方不会区别对待。
7天后,董岚再被曝出,硕士论文亦为抄袭。
▲据知网检测数据,董岚涉事硕士论文总文字复制比52.3%
据知网检测数据,董岚2002年1月上传的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文票据市场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对策》总文字复制比52.3%,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42.6%。此文多处与《云南财贸学院学报》1998年4月发表的《大力发展货币市场之我见大力发展货币市场之我见》《金融时报》2000年11月、2001年11月发布的《英国票据市场的三大支柱》等文相似或相同。文字复制比最高部分达70.2%。
一位不愿具名的报料者告诉红星新闻,论文查重比照的对象是2002年1月董岚论文上传前的文章,由知网建模完成对比。“总文字复制比赶超了翟天临(46%)”。
▲董岚曾担任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
公开资料显示,董岚2002年从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从教一年后,董岚出任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2003年9月至2007年12月,董岚在湖南大学经济学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6月30日,董岚博士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被指抄袭,13万字中重复字数6万余字,总文字复制比为44.7%,扣除中英文摘要,正文部分复制比超50%。其中,两个部分复制比达82%。
2006年,董岚出任常德市鼎城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此次履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前,董岚曾担任益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及院长等职务。
据湖南法院网,7月5日,董岚曾参与湖南省高院党组理论中心组第20次理论学习。红星新闻数次拨打董岚电话,均被提示“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7月5日,董岚曾参与湖南省高院党组理论中心组第20次理论学习
7月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该院已在调查核实董岚被指论文抄袭一事,目前尚无结果。
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曾称,校方于7月1日启动调查程序,“认定学术不端,不能简单依赖知网等平台的查重技术,因为这些技术都是后来才有的”。
3个月前,湖南大学硕士毕业生刘梦洁被云南财经大学一教师举报抄袭,后被湖南大学查实,刘梦洁构成学术不端行为。4月2日,湖南大学官微发布《关于刘梦洁硕士学位论文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的调查及处理说明》。其中决定,撤销刘梦洁硕士学位,给予其导师洪源警告处分,取消其导师资格,调离教学岗位。
此次事件中,湖南大学曾称,“学校将深刻反思,加强管理,坚持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