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酒未毒未疲劳未超速未碰手机,澳华男驾车撞死人面临遣返!他最终打动法官获轻判(组图)
今日澳洲App针对在澳华人相关法庭判例,持续发布系列报道(点击查看之前专题报道 >>)。今日关注的案件,为一名中国籍男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终上诉成功。
意外的悲剧
2017年12月26日上午,中国籍男子潘某和一群朋友从维州科拉克(Colac)的家出发,前往海边小镇洛恩(Lorne)的海滩庆祝圣诞。潘驾驶着一辆丰田凯美瑞,车里还坐着两名朋友。
那天的天气不错,潘某打开Google Map,再把定速巡航调到了98公里——在限速100公里的路段,这是一个安全的数字,按着指示载着朋友们驶向海滩,心情轻松。一切仿佛都那么美好,直到他们开过位于Birregurra的Forrest Road一处十字路口。
本案当事人潘某 (图片来源:网络)
当日上午10点52分,当潘某驾车以每小时92公里左右的速度经过这个路口时,52岁的本地居民Hullo先生同时以同样的速度,驾车从潘某的左手处进入了该路口。
Hullo正要去他最喜欢的洛恩附近的渔点,他的老福特车装着自己的钓鱼和潜水装备。他就像自己过去几十年一样,轻车熟路地开过这个路口——他在主路上行驶,有先行权。
但潘某并不知道。
丰田与福特在路口相撞了。
巨响——翻滚——碎片漫天飞舞。
Hullo没有生还。他的老式福特被撞得面目全非。
Hullo的车被撞的面目全非(图片来源:网络)
坐在潘某后面的余女士则在车祸中受了重伤。她的腹部内伤、脊椎骨折、肾脏重挫导致了肾梗塞,失去工作能力超过15个月。所幸的是,潘某和副驾驶座上的友人只受了轻伤。
被告的自辩
本案在维州地方法院开庭。初审法官得知,在车祸发生前,潘某没有做任何可能导致危险驾驶的行为——他没有喝酒,也没有吸毒,没有疲劳驾驶,没有飙车,没有炫耀车技,也没有非法使用手机,没有超速,也没有分心。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谨慎开车的潘某犯下如此严重的过失呢?
潘某在初审自辩时称,自己持457签证来澳洲仅仅7个月,在这里开车也仅有5个月而已。
他在本地的羊肉屠宰场工作,英语水平有限的他,也不理解自己开过路口前立着的写着“STOP”的标识牌是什么意思,事实上,他根本没注意到这个牌子。
事发路口(图片来源:网络)
潘某说,尽管在十字路口前360米处设立了限速隆声带(记者注:铣刨路面或是在路面安装凹凸机构,使得车辆驶过时发出巨大声响和震动,提醒司机注意安全),但由于当时处在上坡,他并没有太过在意。
他也承认,自己注意到了一处减速的标志,他认为自己确实减速了。
潘某告诉初审法庭,在通过隆声带时,他看了看自己手机支架上的谷歌导航。“当时谷歌导航没有显示任何十字路口或停车标志,也没有给我任何警告,”他说道,“相反,GPS只记录了四五公里外的一个十字路口。”
潘某还说,GPS给他的印象是自己在一条主干道上,如果有其他道路穿过,其他道路上的司机就必须给他让路。而当他朝前看时,他所能看到的是正在向前延伸的道路,而并没有看到另一条横贯的马路。
事发路口 (图片来源:The Age)
而检方在收集证据后也承认潘某并不知道十字路口或停车标志即将出现,或是他在知情的情况下冒险闯过路口导致车祸。因此,最终的指控基于他在驶入十字路口前的那段路上忽视了减速标志和隆声带。
法庭的考量
2019年3月25日,初审法官以危险驾驶致人死亡罪判处潘某3年监禁(第1项控罪),以危险驾驶致人重伤判潘某入狱十二个月(第2项控罪),两项累积的有效刑期为三年四个月,且两年不得假释。
对此,潘某在当庭认罪后提起了上诉,请求轻判。他的律师向法庭指出,在20个月的时间里,同一十字路口发生了5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包括潘先生的事故),最后4宗发生在8个月的时间里。第三次和第五次碰撞发生在2017年12月潘先生事故发生后的几天内。虽然其他报道的事故也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但只有潘先生的碰撞导致了死亡。
事实上,在2017年12月之后,当地政府已经承认这个十字路口是“臭名昭著的”,也采取了更多的措施对其进行补救。
辩护律师还提交了一份报告,其中专家作者对交叉路口的设计提出了批评。简而言之,专家认为十字路口的设计“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同时潘先生也未能识别出十字路口前的停车标志”。
该路口如今装上了中文警示牌(图片来源:网络)
二审法官接受了这一说法,但也对潘某的过失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虽然那个路口因为很多事故而臭名昭著,但还是安装了大量的路标以及多个隆声带,以确保司机注意风险,按要求停车,”法官称。
“尽管参与现场的救护人员认为这是一个危险的十字路口,发生过多次碰撞,但它仍然有足够的路标,”二审法官称,“一个专心的司机有足够的机会注意到前方有一个十字路口,他会减速,并在进入十字路口之前确定没有别的车通过。“
“进入十字路口前有三组隆声带,每组六条。第一个隆隆声带距离路口360米,第二组隆隆声带距离路口286米,第三组距离路口234米。第二组隆声带旁还有一个红色标志写着‘减速’,但你没有减速,“二审法官说,现场重建表明,潘某当时依然处于定速巡航状态,速度是92-94千米/小时。
“Hullo先生去世了,他的弟弟非常想念他。余女士受伤严重,这妨碍她继续生活,享受生活的美好,”二审法官说,“因此,你造成的伤害是很大的。”
人道的关怀
与此同时,二审法官也对潘某的处境表示了极大的同情和理解,认为他有着良好的改造前景。
“你只有27岁,没有前科,各方面表现都很好。你在庭审时也向Hullo先生,余女士和他们的亲属表示了衷心的道歉,一审法官和我都承认这一点,”二审法官在判决书中说,他注意到,在事发前一个月,潘某刚刚回国结婚。
“法庭知道,你的监狱生活将很不容易。首先你因为罪行而深深自责,其次由于你的英语水平有限,你将被严重孤立,”二审法官称,“再次,你将与自己在中国的妻子长期分隔,无法见面。最后,你在刑期满后肯定会被驱逐出境,你通过技术移民定居澳洲的希望也破灭了。”
“你写了一封信,向每一位受害者表示了深切的歉意,并在庭审答辩时宣读,我认为你的懊悔是真诚而悲伤的,”法官称,“你出身贫寒,自幼丧父,在中国、蒙古和日本漂流不定,直到来到澳洲。”
在听取了证人们关于潘某人品的描述后,法官承认潘某给大家留下的印象是一个勤奋、安静的男人,尽所能确保妻子和自己能在这里定居。“知道你开车的人都认为你很小心。这一切都是你的功劳。你没有前科,你有权利要求宽大处理,”法官称。
法官得知,在事故发生前,潘某在这里生活了4个月后,确定澳洲是自己和伴侣想要定居的地方,并计划在这里建立家庭。但事故后,潘某的妻子被禁止来澳探望他,使得双方都很痛苦,更糟糕的是,潘某很可能会被驱逐出境。
最终,二审法官作出了如下决定。
“立法机关一向重视人命,危险驾驶致死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罪行的实质不只是危险驾驶——这是危险驾驶和夺取他人的生命,“法官称,“但在考虑公共威慑的同时,法庭也应小心谨慎,对品行好的人宽大处理。”
“你的一生中,除了这一次的事故,一直是个遵纪守法的人。但这次的违法的严重性使得你需要一些温和的威慑,”法官称,“我希望这次的判罚能帮助你悔改,无论将来你生活在哪个国家。”
“考虑到所有这些因素,我对第1项罪行判处2年监禁,对第2项罪行判处10个月监禁。两项刑期合并后的有效刑期为2年4个月。考虑到你明显的悔恨,之前的良好品格和很好的矫正康复前景,再加上监禁的特殊困难,你将有12个月的非假释期,驾照吊销,并取消18个月内再取得驾照的资格。”
(记者 杨文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