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将卡拉OK引入香港的亿万富翁,现住10平劏房(组图)
最近有报道指Neway拒付亿元版权费被要求清盘。天价版权费,保障了唱片公司,却压垮了卡拉OK行业.....
话说80年代,香港唱片公司不知版权是何物。是当年一位二十来岁的女生刘丽萍,不但将卡拉OK从日本引入香港,更出版了香港第一张卡拉OK唱片,日卖千只。她更自行找律师做顾问,又参考美国的法例,“通常100元美金,我说‘你收这个就对了啦!’”她又买了宝丽金、华纳、华星等唱片公司很多歌的版权。所以,当年版权费的价格,是她定出来的。
她后来开了第一间卡拉OK酒廊,90年代又创全港第一间卡拉OK店Big Echo,第一间店赚1800万。在她手上,她捧红无数K歌和歌星,深信唱片公司与卡拉OK唇齿相依,互相合作,才能百花齐放。有谁能料到当年100元美金的版权费,后来变成40万元,更变成千万元。
沙士时期挨了八个月,蒸发亿元身家,这个女强人落入凡间,住百尺(10平方)劏房搭地铁,未曾流泪,只悔恨当年沙士不及早离场。今天人到中年不回望过去,勇敢面对自己,欲爬人生另一山峰。
我叫Apple,好多人称呼我为K后,因为我是第一位把卡拉OK引入香港,那时候我好年轻,88年我26岁,我于1988年在香港开了第一间卡拉OK店,店名叫做大亨廊,是卡拉OK酒廊,生意很好,当时大排长龙,客人开始争上台唱歌,又大打出手,互相争夺,偶尔会贿赂我,要求插队唱歌,后来我觉得太厌烦了,我构想到开一间店,构造十至二十个房间的格局,有一次我去到日本找不到酒店,我就住进一个始终酒店,那个房间好有趣,可以唱卡拉OK,我忽发奇想,卡拉OK也可以模仿。
90年到91年,我就开了第一间Big Echo,在尖东,有34个房间,全都不同主题,生日主题房啊,巴黎铁塔主题房啊等等,开业3个月已现人龙,客人要排队4个钟,第一间我投资了500万元,赚了1800万,自从有了卡拉OK,酒廊就不再请歌星演出,所以我男朋友说,“搞到我们没有唱歌演出,原来就是你。”
90年代卡拉OK和唱片公司可以说是唇齿相依,一首歌受欢迎对卡拉OK好有帮助,我还记得一件好有趣的事,以前每首歌之间都有新歌推介,我总会播《好心放手》,最后这首歌真的很受欢迎,年尾还拿了奖,当年《越吻越伤心》就是我们卡拉OK独家首播的转折点,当年唱片公司赞助我们举办歌唱比赛,现在竟然向我们收取40万,我不情愿,谁知这首歌后来走红了,结果行家(加州红)买了独家首播权,争到歌的版权费越来越贵。
沙市前,情况好荒唐,原本每间唱片公司每年收取1000万版权费,后来升到5000元,当时我觉得不合理,最后Big Echo倒闭,与版权无关,全因沙市,四年前欲重开Big Echo,我也没有想到现在版权比以前更贵,我计算了下,单是五大唱片公司,我每年要付800万元版权费。
我没有眷恋卡拉OK,我只是眷恋音乐的行业,我庆幸自己还在做音乐的行业,我不会再去回想以前风光的日子,或者是回想自己曾经上亿身家现在却那么穷,还住在一个百尺劏房,我不再留恋过去了,最重要是勇敢面对自己,自己才是生命的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