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O败诉!澳法院裁定“背包客税”不公,ATO或被迫退还税款(组图)
一位来自英国的背包客因为在澳洲做服务员期间被征收了“背包客税”而将澳洲税务局(ATO)告上了高等法院。目前,这名背包客已经胜诉。
澳洲新闻集团报道称,这位背包客名叫Catherine Addy。她认为,由于自己的英国国籍而被要求承担比澳洲居民更高的税率,这是歧视。
根据2017年推出的一项有争议的规定,持417签证打工假期者应纳税收入的前$37000澳元应按15%的税率缴税。
(图片来源:澳洲新闻集团)
周三,高等法院认为这一征税违反了与英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双重征税协议》),因此裁定Addy胜诉。
澳洲新闻集团指出,这一裁决可能会导致税务局向那些与澳洲签订了类似税收协定国家的打工度假者退款。
澳洲与美国、德国、芬兰、智利、日本、挪威和土耳其都签订了类似的协定。
根据《双重征税协议》,持有417签证的外国公民被视为澳洲的纳税居民,避免双重征税。
2017年,Addy在悉尼的两家酒店担任服务员,为期5个月,共赚了26576澳元。
(图片来源:澳洲新闻集团)
她的法律团队认为,Addy的英国公民身份意味着她被以比当地人更“繁重”的方式征税,而这与同英国签订的《双重征税协议》相悖。
据悉,2019年时,Addy就在联邦法院获胜。税务局后来提出了上诉。联邦法院在2020年8月支持了上诉,确定背包客税并非歧视性的。
随后,Addy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高等法院则推翻了税务局的上诉,恢复了联邦法院在2019年的原始裁决。
最高法院表示,“问题是,是否因为国籍问题而导致Addy被强行征收更繁重的税收,答案是肯定的。”
澳洲新闻集团称,这一裁决可能会让总理莫里森感到尴尬,因为他在担任财政部长期间引入了这一税种。
(Gl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