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时:如果你在唐山打人事件现场,会出手相助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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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发生在中国唐山一家烧烤店里的打人事件震惊中外,那段令人发指的视频在微博和推特上都被广泛转发,令世人再次关注中国女性的境遇。时报在报道中说:“用户纷纷在社交媒体上发声谴责施暴者,以及带来这种暴力的更广泛的性别歧视。他们对当局能立即找到疑似新冠病毒感染者,却似乎不愿动用同样的资源来保护女性感到愤怒。”
公众的强烈反应凸显出,这起事件的核心是性别暴力,用微信上广为转发的一篇文章里的话来总结,中国女性一次又一次感受到“这个世界到底要我怎样防备才足够”的恐惧和愤怒。但随着讨论的展开,在声讨施暴者和更广泛的性别歧视同时,现场目击者也被推到风口浪尖,网友对目击者无人出手帮助受害女孩表现出了同样的愤慨。还有人在社交媒体上贴出别国类似事件发生后目击者纷纷挺身而出帮助受害人的视频,说如果唐山事件发生在西方国家,结果会大有不同。
在美国,路人出手的机会总体来说似乎的确较高,至少因为法律相对健全,人们不太会有中国人常有的“好心做善事却被倒打一耙”的顾虑。在中国,为陌生人两肋插刀是算互殴、见义勇为还是正当防卫,法律界定似乎非常模糊,更让人们担心一出手相助就后患无穷。出手后万一只有挨打的份,医药费是否只能自掏腰包;万一被定性成互殴,出了院是否还要再入狱;出狱了以后是否还会遭到报复,这些疑虑或许不只是借口。
美国一些州有“救助责任法”,规定人们在目击犯罪或紧急事件时,只要不会对自己和其他人造成风险,就有救助受害人或报警的责任,否则有可能将面临罚款或监禁,但这类法律很少适用。更常见的是在每个州都有的“好人免责法”,避免人们在行善举时被反咬一口、惹上官司。加州1965年就通过了法律,向在帮忙制止犯罪中受伤的人提供政府偿付。
这些法律并不能确保目击者一定会挺身而出,但至少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他们的顾虑,让他们相信自己的义举会得到公正的对待。
然而,这也不是说唐山事件如果发生在这里,结果一定会不同。就在唐山事件发生前不久,一段纽约地铁上的视频也在本地网络上疯传。视频中一个似乎有精神问题的男乘客,一把抓住旁边女乘客的头发,拖着她在车厢里走。女乘客用口型对其他乘客无声地呼救,但无人出手。那名女乘客最后被放开,但这段视频同样激起了社交媒体上人们对同车乘客的谴责。
这不是我第一次看到中美公众在讨论暴力事件中目击者的角色时出现相似的争议。2014年,在山东招远的一家麦当劳里,一位女子因拒绝向一群陌生人提供自己的电话号码,被对方围殴打死,引起中国公众对目击者无人出手的声讨。这起事件发生前三个月的一个傍晚,在人来人往的纽约东村,纽约68岁的华裔老人阮文辉被试图抢劫他的歹徒暴打倒在地上,闭路电视显示当时多人经过现场,但似乎没人介入。阮文辉因伤势过重第二天在医院中辞世。后来在事发地举行的一场纪念阮文辉的集会上,他的女儿撕心裂肺地跪地哭诉说:“那么多人从那儿走过,他们没有帮他。”这起事件在纽约也引起的对路人冷漠的广泛愤慨,与招远案如出一辙。
生而为人的底线使我们对冷血同类的义愤不分国界,也让这类事件更容易引起关注和传播。但无论在哪里,暴力事件中目击者会如何反应,都可能受到复杂因素的影响。换句话说,帮是一腔热血智勇双全,但看起来没帮也未必真的是所有人都冷漠无情。去年费城火车强奸案发生后,关于车上乘客没有帮助受害人的说法立即引起公众广泛关注。但检方事后说,当时有乘客报警并提交了录像,而且很难确定其他乘客是否真的知道发生了什么。在阮文辉事件中,警方也收到了报警,而且事发后有一名女士蹲下来照顾这位老人。在对最近纽约地铁揪头发事件的评论中,有人提出没有格斗经验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不知如何出手是正常的,况且面对有精神疾病的施暴者,旁人介入可能会刺激他对受害人进行更大的伤害。
唐山事件发生后,一名当时没有制止犯罪但选择了报警的目击者通过微信自媒体剖析了自己当时的心态:看到凶手的残忍,又担心自己出手会连累跟自己同行的女孩,所以认为报警是唯一的办法。“当时我能做到的很有限。在极端的暴力面前,人人会恐惧,都可能成为弱者,”他写道。这篇文章在微博上仍旧引起了两极反应,一些评论认为他的想法很真诚,但也有人认为他只是在为自己的懦弱找借口,“碰到类似的情况,女人总会代入为受害者,男人总会代入为旁观者,”有评论如是说。
如果你仔细看唐山事件的视频,再闭上眼想象在现场的如果是自己,应该不难体会到这种恐惧的真实存在。这也提醒了我们,帮助弱者的底线和自我保护的本能在大多数人身上是并存的,也正因此,在极端暴力的事件中是冲上去还是先自保,这是一道难解的题,恐怕很难有标准答案。但是对勇于出手相助的人,起码需要有配套的法律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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