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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如何为气候“损失与损害”做出贡献?(图)

2022-12-26 来源: FT中文网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本文转载自FT中文网,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尤晓莺:专家表示,由于中国面临向各国支付气候相关损害赔偿的压力,大量的非资金捐助可能有助于展示其领导力。

中国如何为气候“损失与损害”做出贡献?(图) - 1

多位专家告诉中外对话,中国可以做很多事情来帮助气候脆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与损害。他们表示,人道主义援助、债务减免、技术转让和知识共享是可以做或做得更多的贡献形式。

专家们还预计,中国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和发达国家一起向最近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设立的新损失与损害基金支付款项。大家拭目以待中国打算如何为议程做出贡献,哪怕是采取非资金形式的援助。

其中一位人士表示,如果中国能够提供“大量”非资金捐助,将有助于展示其在国际气候外交中的领导地位,并向发达国家施压,要求它们提供资金。

一个复杂的话题

虽然没有国际公认的定义,但损失与损害通常是指人类造成的气候变化所带来的不利且往往不可逆转的后果。

巴基斯坦智库公平发展政策研究所的项目负责人阿兹哈尔•拉沙里表示,损失与损害很重要,因为这是一个“关乎公正的问题”。

他说:“当今世界因气候变化而面临的风险是由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累积效应造成的。我们需要知道谁从中受益,谁在承担成本。”

拉沙里说,许多遭受损失与损害的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很低,经济也不发达。例如,巴基斯坦今年夏天遭受了毁灭性的洪水袭击,其年排放量仅占全球排放量的0.9%。

“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和威胁,是发达国家或工业化国家的责任,”他补充道。

通过化石燃料实现工业化的发达国家长期以来一直抵制发展中国家提出的经济赔偿要求,担心它们可能对巨额索赔承担法律责任。在COP27上,他们同意设立一个新的损失与损害基金,以帮助那些“特别容易受到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但谁应该出钱等关键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中国在损失与损害上的立场

中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损失与损害谈判中处于独特的地位,因为它既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也是世界上目前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它的“发展中国家”地位意味着,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它没有义务向该基金付款。在COP27上,中国在谈判中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站在一起,呼吁发达国家提供财政补偿。

与此同时,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30年前形成以来,中国的排放量和经济地位迅速增长。这些变化导致 美国和欧盟等发达经济体认为,中国也应该付出代价。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在COP27上表示,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没有“责任”为损失与损害作出资金贡献。他没有澄清中国是否仍会向新成立的基金付款。

绿色和平东亚分部全球政策高级顾问李硕告诉中外对话,在他看来,“从现在到2024年”中国应该决定如何为损失与损害做出贡献。

2015年,在巴黎举行COP21之前,中国宣布成立 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提供200亿元人民币(当时约31亿美元)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从而阐明了其在全球气候融资中的作用。

李硕表示,中国需要在2024年和2025年再次解决同样的问题,届时各国需要讨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新融资安排,并起草新的气候计划(即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简称“NDC目标”)。他称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它关乎到中国怎么看待自己在国际舞台上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这个责任和义务跟传统的发达国家之间到底怎么对比这些问题,”李硕解释道。

李硕指出,国际社会对中国出资的“压力预期都很大”。他表示,这种预期部分源于发达国家转移对其融资责任注意力的政治动机;部分原因是当前的全球融资规模不足以应对气候变化。

南南合作机制

损失和破坏是全球气候谈判的三大支柱之一,另外两根支柱是减缓和适应。减缓措施旨在防止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是应对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气候变化影响。损失与损害是指气候风险未能成功减缓或适应的后果。然而,谈判者和政策顾问对适应跟损失与损害之间的界限存在争议。

孟加拉国科学家萨勒姆•胡克此前对中外对话表示:“我们希望减缓和适应措施都能增加,从而将损失与损害降至最低。但我们不能将其降至零。”

在COP27上,中国气候特使解振华表示,中国愿意通过“南南合作”机制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从而为损失与损害做出贡献。不过,他没有提供更多细节。

中国一直在通过一项名为“南南合作”的总括方案促进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该方案涉及从粮食安全到基础设施建设的广泛领域,气候合作基金是其中一部分。

E3G智库中欧关系气候外交研究员贝琳达•施佩表示,中国已经在通过双边而非多边机制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损失与损害。

施佩说,中国以不同的方式表示支持,例如帮助其他国家进行能力建设,培训官员管理气候风险,以及捐赠物资帮助其他国家建造和重建基础设施。

她补充说,根据官方数据,中国迄今已兑现其承诺的中国南南气候合作基金的10%,即20亿元人民币。解振华在COP27上提到了同样的数字。

李硕说,中国在谈论损失与损害时经常强调其南南合作基金的原因是该基金是一个双边机制的项目。

他解释说,在中国的政治思维中,在多边机制中承担资金责任意味着它已经从发展中国家的行列中“毕业”,成为一个需要捐资并承担历史责任的发达国家。

“这样的宣誓中国是肯定政治上不愿意做的,”他补充道。

可能的贡献方式

其他专家也指出,中国可以用很多形式为损失与损害议程做出贡献。位于北京的咨询机构绿色创新发展中心的负责人兼联合创始人胡敏表示,尽管UNFCCC框架下新的资金机制很重要,但不能仅依靠它来应对损失与损害。

她指出,其他方法同样重要(如果不是更重要的话),例如开展技术合作,以及作出投资决策,更多地考虑预防和应对气候风险。胡敏说,中国南南机制和“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更多项目可以解决损失与损害问题。

E3G的施佩认为,中国现有的双边计划可以“大大扩展”,以帮助气候脆弱国家应对损失与损害。她解释道:“中国本身很容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它正在发展自己的机制,以适应和应对(影响)。在这些方面分享专业知识和能力建设比资金贡献还要重要。”

施佩继续说道:“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损失与损害只有在适应和减缓失败时才会发生。因此,中国在损失与损害方面给予脆弱国家的最大礼物是加快转型和减少排放。”

阿德琳•斯图尔特-瓦特是伦敦经济学院格兰瑟姆气候变化与环境研究所的政策研究员,专注于气候适应和气候韧性。她告诉中外对话,如果中国做出“某种实质性的非资金贡献”,它将在支持该议程方面表现出善意,展示在这一领域的领导力,并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施加进一步压力。

斯图尔特-瓦特指出:“我认为,在这一领域表现出领导力,即使是通过非资金贡献,也有可能稍微改变谈判的局面。这将取决于中国愿意做出什么样的非资金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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