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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暴者侮辱诽谤江秋莲母女获刑2年3个月,江秋莲称将继续维权(组图)

2023-04-18 来源: 极目新闻 原文链接 评论5条

4月17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林某侮辱、诽谤一案在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18日上午,江秋莲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还未收到判决书,后续她将继续维权。

网暴者侮辱诽谤江秋莲母女获刑2年3个月,江秋莲称将继续维权(组图) - 1

法院披露审判结果 来源:建瓯市人民法院

据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4月17日,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江某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一案,以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法院披露,2016年11月3日,江某(江某莲之女)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该案宣判后,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等,发布系列与江某案有关的博文。江某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某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言行应受到法律规制,被告人林某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应予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自诉人江某莲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林某参加了庭审及宣判。

网暴者侮辱诽谤江秋莲母女获刑2年3个月,江秋莲称将继续维权(组图) - 2

庭审结束后,江秋莲返回青岛 来源:江秋莲个人公众号截图

18日上午,江秋莲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她还未收到判决书,对于此案不便多说。至于网络上其他侮辱、诽谤她们母女的人,她将继续维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5)
天资娇籽
天资娇籽 2023-04-18 回复
希望这个判决能够对那些侮辱、诽谤他人的网络暴力者起到警示作用,让网络空间更加健康、美好。
阿童木小妹
阿童木小妹 2023-04-18 回复
网络世界里不存在完全的“隐身”,不要因为相对匿名就肆无忌惮地恶意攻击他人。
軒公子_
軒公子_ 2023-04-18 回复
真心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清醒认识到网络言论的影响力和责任性。
沈小津
沈小津 2023-04-18 回复
非常支持江秋莲的维权行动,不能容忍网络上的恶意攻击。
K-PARIS
K-PARIS 2023-04-18 回复
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的行为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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