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镇长开网约车被处分6年后任城管副局,同事发声(组图)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王村镇原副镇长洪升的职务变动情况引发关注。2016年,洪升因在上班时间开网约车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月23日,歙县王村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洪升2022年下半年已从王村镇调走。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歙县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洪升已在县城管局工作,具体调任时间及岗位职责建议参考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
任职信息(歙县政府网截图)
据歙县政府官网公开信息显示,洪升已于2022年11月出任歙县城管局副局长。另据该网站2023年1月3日相关通知,洪升还是歙县城管局党组成员。
该县政府官网简历显示,洪升曾任歙县金川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常务副乡长等职,2015年2月任歙县王村镇副镇长,2016年12月起任歙县王村镇副科级干部,2019年6月起任歙县王村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新华网早前报道,2016年5月中旬,歙县王村镇副镇长洪升因生活遇困,在滴滴网络约车平台注册成为车主。当年6月15日,他前往县城办事时“接单”,驾驶私家车载客,结果被人举报。
洪升此前在王村镇任副镇长(媒体报道截图)
根据媒体后续报道,洪升干起了网约车司机的兼职原因是,上要侍奉年事已高的父母,下有孩子要养,3000多元的月薪难以为继;自己又有痛风的毛病,为了尽快偿还治病后的欠债,他选择了开网约车。事件曝光后,洪升表示“不管组织怎么处理,我都坦然接受”。
2016年7月,歙县官方作出通报称,王村镇副镇长洪升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进行营利活动被举报。经查,情况属实。通报指出,洪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多次进行营利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鉴于事发后,洪升主动交代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具有减轻处分的情形。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洪升行政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对其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当时,歙县交通运管部门也对这起违规营运案作出处理,因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洪升被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