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吵架把仨孩扔在家,妈妈被捕!香港这法例居然用100年了(组图)
香港东涌昨日发生儿童独留在家案件,昨日早上10点多,香港警方接到一名9岁男童报案,指他跟两名年幼弟妹被独留在逸东邨康逸楼的寓所内。
香港警员连忙赶赴现场,在单位内发现报案男童外,亦发现一名6岁女童及2岁男童,3人未有受伤,据了解,3名儿童与父母同居于上址一单位。
据悉,昨早他父母,母亲因丈夫失约,未能与家人外出游玩,而与丈夫争执,并在丈夫离家上班后下楼散心。
其后父亲声称外出上班,冯妇感到不开心而落街散心,9岁长子见到母亲眼泛泪光离家,担心她发生意外,于是报警求助。
经过调查后,36岁母亲控以“涉嫌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逮捕,孩子们交给祖母看管。
报道一出,网友议论纷纷,有网民表示,这位9岁孩子原本是担心妈妈,这下好了,不用担心妈妈了,因为妈妈去了警察局,很安全。
有网民表示,夫妻吵完架,丈夫以上班为借口就走了,而妻子的情绪只能独自消化,同时还要照顾三个孩子,母亲真不容易。
也有网民表示,9岁的孩子照顾两个弟妹应该也足够了,看来父母经常吵架,给孩子不安全感,他才会报警的,不然也不至于如此。
也有网民表示,这多大的屁事啊,人家孩子担心父母,警察帮忙找回来就好了,最多教育两句就行了,干嘛还去把妈妈给抓了?
而不少人也奇怪,为啥不抓爸爸,就抓母亲?有网友回答,应该是母亲最后出门,因为在香港,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就触犯香港法例了。
根据香港“侵害人身罪条例”,照顾者如故意虐待或遗弃16岁以下的儿童,导致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损害,即属犯法,最高可判囚10年。
这条参照英国1908年的法例,在1913年加入香港法例中,就这样伴随香港100年到现在,还在使用中,这让不少人感觉是否已经过时?!
有趣的是,16岁在香港到底算不算儿童?因为在香港,结婚最低法定的年龄就是16岁,只需有同意书,16岁就可以登记结婚。
既然16岁可以结婚,那么是否意味着结婚就可以领养孩子呢?不,按香港的法例规定,必须要满25岁的人士才可以领养孩子。
留意上述的儿童年龄指的是16岁,不过,按照香港另一个法例显示,也就是“雇佣条例”里面的“儿童”,指的却是年龄未满15 岁的人士。
在香港,只需年满13岁就可以可受雇于非工业机构,而父母只需向机构出示这名儿童读完中三,也就是初中毕业证书即可。
这里包括去便利店上班,可以出售酒精类饮料的商业机构,但是留意了,若在香港,想购买酒精类的饮料,就必须要等到18岁才行。
有时候,你会觉得香港法律十分完善,似乎每一项都解释得清清楚楚,但有时候却又如此法例之间相互矛盾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对于这个9岁男童的报案,警方也不能不严厉执法,但貌似解决了问题,但如今是否值得香港社会提倡,日后家庭会否和谐,却又是另外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