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姑娘在瑞士“协助自杀”事件:透视欧洲安乐死现状(组图)
前几天,沙白这个名字几乎霸屏了所有的社交网络,人们听她的故事,评论她的选择,甚至质疑她的真假。
或许,关于沙白的争议终究会落幕,但由此引发的思考却不应该被忽视。
沙白的故事
让我们先从沙白的家庭说起。
今年43岁的沙白是上海姑娘,她的爸爸是高中特级数学老师,很多高考试卷都是出自他手,妈妈也从小就培养她的各种兴趣爱好,可以看出,她的家境本就算殷实。
再加上他们家在市区两套房子中的一套遇上了拆迁,换了四套,总共算下来,在上海手握五套房,不差钱。
据沙白自己所说,她本身也足够优秀。
容貌姣好,身材超棒,性格阳光,从小就是学霸,重点学校一路读下来,各科成绩都是第一,是演讲高手,会弹钢琴,掌握多国语言,妥妥的别人家的孩子。
大学读的是建筑,毕业后当项目经理,收入不错,但她还是决定在29岁这一年去新加坡留学,学成后工作了一段时间回国,并成为了一名托福口语老师。
再后来,她辞职创业,第一年就赚了180万,还是税后,百万年薪就此奔现。
除此之外,她还去过40多个国家深度游,各种项目通通来一遍,管他极不极限,人生就是要体验。
看到这,一部爽文剧大女主的人设已然呼之欲出,除了一件事是例外—
沙白患有红斑狼疮。
她从20岁被确诊患此病,之后的23年时间里一共有7次爆发。
听过傻脸娜故事的宝子们应该都知道,红斑狼疮是一种慢性且会反复发作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偏爱女性,具体发病原因尚不明确,可能与遗传、激素、免疫及环境等因素有关。
这种疾病目前还没有治愈性的药物,但是可以通过服药来控制,只不过这些药物中大多含有激素,可能会出现发胖,脱发等副作用,与此同时,也不能晒太阳,做剧烈运动,或是过于劳累。
其实,这种病不算罕见,中国目前就有大约100万红斑狼疮的患者,患者的10年生存率已升至97%,也就是说只要遵医嘱,是可以有一个比较长久的寿命的。
但沙白是个爱美的姑娘,她拒绝服用激素,也热爱晒太阳,她的人生观是不要看人生的长度,也不看宽度,而是看精彩程度。
她宁可少活40年,也要充分享受阳光沙滩,充分享受好身材带来的男人的爱慕,充分享受爱情和性……
所以,在她最近一次复发之后,她全身器官都受到了感染,带状疱疹,肺部感染,甚至是肾衰竭和尿毒症,需要每周做三次透析。
她从90斤肿成130斤,无法走路,连跳楼的力气都没有。
还记得同样是因为红斑狼疮导致肾衰竭的傻脸娜是怎么获得新生的吗?
是的,换肾,她的闺蜜和她配型成功,捐了一个肾给她,这才让她保住了性命。
沙白也不是没想过这事的,但她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肾源,这也让她认识到一件事,她可能需要一直透析,才能续命。
很明显,这与她的人生观不符合。再加上,妈妈身体本就不好,爸爸年事已高,而且患有中度阿兹海默症,如果还要照顾自己,就是拖累。
于是,在做了透析半年后,她决定买一张去瑞士的单程机票,赴一场安乐死之约。
今年10月24日下午,沙白在爸爸的陪伴下,带着爸爸送的围巾、闺蜜的书和项链,结束了生命。
其实在沙白的故事中,还有很多非常有争议的观点:
比如,她说父母与儿女之间不存在什么亏欠,儿女也不应该被“孝顺”所绑架;
比如,她指责妈妈没有照顾患病的她,但却是妈妈把红斑狼疮的基因给了她;
比如,禁毒,扫黄,禁止器官买卖并不是好事。
以上这些都是她的个人观点,正确与否,有待商榷。
欧洲安乐死
今天不想来评价沙白究竟是勇敢,还是自私,但她走上的所谓“安乐死”这条路,还是值得说一说的。
“安乐死”一词源自希腊文euthanasia,原意为“安逸死亡”、“快乐死亡”、“无痛苦死亡”。现行对“安乐死”最常见的分类是根据“安乐死”实施中的“作为”和“不作为”,将其分为“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
“主动安乐死”,也称“积极安乐死”,是指医务人员或其他人在无法挽救病人生命的情况下,采取措施主动结束病人的生命或加速病人的死亡的过程。
“被动安乐死”,也称“消极安乐死”,指对符合安乐死条件的病人,医生停止使用抢救措施而仅给适当的维持治疗或者撤除所有的治疗和抢救措施,任其自然死去。
在这里,我们主要来聊一聊“主动安乐死”。
其实,无论在哪一个国家“安乐死”都是一个极具争议的话题,虽说很多人都提倡“让死亡有尊严”,但在欧洲,真正做到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少之又少。
👉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将主动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2001年)。但这种行为只能在特定条件下实施。病人必须亲自提出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提交,而且必须患有能解释其选择的疾病,比如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且没有改善的希望。
自2023年起,患有不治之症且姑息治疗无法减轻其痛苦的12岁以下儿童也有权申请主动安乐死。
👉比利时,是在2002年通过法案,成为第二个主动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的。
根据规定,实施主动安乐死的条件是,病人的病情无法挽回,遭受着难以忍受的痛苦,且是深思熟虑后的选择。
👉卢森堡于2009年通过法案,允许符合条件的成年患者选择安乐死或拒绝不必要的治疗。
👉 在比利牛斯山脉的另一侧,西班牙在2021年成为世界上第六个将主动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只有西班牙国民或在西班牙居住满至少12个月的病人,且成年、神志清醒并患有“严重且无法治愈”或“严重、慢性且丧失能力”的疾病,才能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协助自杀,即医生开具可让患者自行结束生命的药物处方,也是合法的。
👉在德国,主动安乐死在法律上被明文禁止,违者将受到德国刑法的追究。然而,被动安乐死是被允许的。患者可以接受引发死亡的镇痛药物,或者要求中断延长其生命的措施(通气、喂食等)。
此外,自从2020年宪法法院废除了一项禁止医生或组织提供协助自杀的法律以来,关于协助自杀在该国法律上存在不确定性。2023年夏季,有两项法案在联邦议院进行了辩论,但未能获得多数支持。
👉 在意大利,当宪法法院于2019年裁定协助自杀不一定是犯罪之后,协助自杀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才获得授权。
具体条件明确规定,只有患有无法治愈的病症、遭受“无法忍受”的痛苦、只能通过治疗手段维持生命的病人才可以协助自杀。申请必须出于良知。
在意大利,主动安乐死也被视为犯罪。
👉 至于安乐死在法国的进展那就更是曲折了,2005年时,法国就已经将被动安乐死合法化了,但主动安乐死直到现在仍属违法行为。
至于协助自杀,同样也遭到了禁止。今年3月的时候,小马曾在接受采访时宣布,“临终关怀”法案将于4月提交,5月底起由国民议会审议。这项法案将允许某些病人在特定框架和“严格条件”下摄入“致命物质”。
发现没有,能够接受主动安乐死合法化的欧洲国家并不多,而且主动安乐死的必备条件基本都是:
自愿,无法治愈的疾病或者说绝症,没有改善的希望。
所以,沙白其实是不符合主动安乐死的要求的,她所走的路,其实应该叫做“协助自杀”。
再来看看瑞士,这其实是个很矛盾的国家,它本身禁止“主动安乐死”,但却又是全世界唯一一个可以协助外籍人士自杀的国家。
在瑞士,如果是出于私利动机引导他人自杀或协助他人自杀,将受到法律的惩罚,相反,如果是出于无私目的这么做,才是合法的。
在实施之前患者必须与两位医生进行面对面的对话,两次对话之间至少要间隔两周。需要注意的是,在瑞士能执行这一行为的机构都不是国家的,而是民间组织。
不管是哪个组织,都需要先成为他们的会员,需要交纳会费,而且协助自杀的收费也会按照消耗的时间和劳力进行计算,费用并不便宜。
而且,在瑞士,协助自杀的法律框架并不明确,收费是否属于“自私的动机”也一直是个灰色地带,这些年也有不少人质疑,“协助自杀”或许会变成这些组织赚钱的生意。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一下,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自杀舱👇
关于这个自杀舱的原理和来源,我们曾经详细扒过,断网的宝子们可以戳这里复习:双人自杀舱面世,英国夫妇成为第一人!不想痛苦,相拥赴死
今年9月23日,一位来自美国的64岁女性成为了通过自杀舱在瑞士死亡的第一位患者。
当时,她是和瑞士协助自杀组织“最后的救赎”的负责人Florian Willet一起走进自杀舱的。女子独自坐进舱内,亲自按下了自杀按钮。
但女子通过自杀舱身亡之后,相关人员却被拘留,瑞士警方在一份声明中说:“沙夫豪森州检察院已对几人提起刑事诉讼,指控其教唆、协助及怂恿自杀,并拘留了几人。”
而且,在这位女性死后不久的遗体检查中,法医发现,她颈部附近有类似勒痕的伤痕。虽说,这位女性患有骨髓炎,这种疾病可能导致她颈部出现疑似伤痕,但检察官还是提出了“故意杀人”的怀疑。
由此可见,在瑞士协助自杀也不一定都能顺利进行。
总而言之,自杀这件事本身并不值得被提倡或是宣传。因为,自杀本就是一场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