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岁老人性侵未成年“监狱拒收”事件:高龄就是免死金牌吗?(组图)
这年头,倚老卖老的老人,我们屡见不鲜。
他们仗着自己年纪大,处处占便宜,不遵守公共规则。
但归根结底都是些小事。
但有些关于老年人的事,实在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2月16日,湖南邵阳中院贴出一份公示:
“93岁男子周某因犯强奸罪,在2024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但因生活不能自理,获监外执行。”
新闻一出,瞬间点燃大众怒火。
首先,因强奸罪被判15年,肯定是有加重情节的。
要么是强奸不满14周岁的幼女,要么是强奸多人。
可让90多岁老人去强奸多人,这不开玩笑嘛。
新闻发出没多久,后续就跟着出来了。
果不其然,本案涉侵犯未成年人。
可总是涉及未成年人,周某面临的最大惩罚也只是社区矫正。
我就不明白了。
一个能够自理下体的人,却因生活无法自理而免于法律处罚,简直不要太荒谬。
被判15年,再来个监外执行。
这跟在家养老又有什么区别?
他有犯法的能力,却无服刑的身体,这是什么免死金牌?
但司法机关作出监外执行的决定,在法律程序上又是有章可循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75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在量刑、服刑等多方面可获从轻或减轻等法律待遇,或基于现实情况而不予收监服刑。”
看到这里,真的感到无奈又气愤。
强奸未成年,不仅违反法律,更天理难容。
如果因为年纪大就能逃避监狱服刑,这不是在向外界透露一种信号,告诉社会上的所有老年人,犯罪可以不用坐牢。
那受害者的公平呢?
小女孩被影响的可是一辈子啊!
万一有更多老坏人效仿,又该怎么办?
这起案件,背后揭示出了一个更为广泛的议题:
我老我有理,比未成年犯罪更恐怖的是老年人犯罪。
就在这件事事发的前几天,热搜上还挂着另一件同性质的事:“26岁女子面试遭7旬董事长猥亵”。
1月21日下午,张女士前往上海一家纺织品公司面试。
她面试的岗位是理疗师。
在面试过程中,董事长朱某某以公司内有乒乓球俱乐部,需要运动康复师处理突发状况为由,开始了这场 “特别” 的面试。
他提及自己拥有多家公司,并声称自己是某大学的客座教授。
其间,他提出让张女士做他的干女儿,接着不断劝说她成为自己的私人理疗师。
甚至称张女士想考研究生,可以考取自己担任客座教授所在大学的研究生。
然而,这些言语上的骚扰还只是前奏。
更过分的是,他在未征得张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当着她的面脱裤子,将生殖器正对着她,并不断要求她往 “大腿内侧推”。
张女士内心充满了恐惧,不断拒绝,让他把裤子穿上。
可朱某某只是换了个姿势,继续言语骚扰。
整个过程长达2小时,给张女士的身心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创伤。
回到家后,张女士一直在干呕、发抖,控制不住地反复洗手。
但她很快意识到这不是自己的错,第二天就果断去派出所报警,还在招聘平台上举报了朱某。
26日,收到了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警方确认朱某实施了猥亵。
但没想到,警方仅仅对他处以5日行政拘留,还因其已满73周岁,不执行...
这处罚结果,令张女士无法接受。
事情发生后,她总觉得手洗不干净,被恐惧和焦虑笼罩。
随后,被诊断为强迫症和创伤应激综合征倾向。
目前,正在吃药治疗。
手可以洗干净,可内心呢。
猥亵犯却因年满70岁躲过一劫,法律都不能替自己伸张正义,这让她如何甘心?
也不怪网上一片愤懑之声。
文明法治社会,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大家的共识。
但总体来说,我国法律对于年满70周岁以上的罪犯,一直都在“网开一面”。
还记得“22岁女教师被‘老头乐’撞死”事件吗?
事情发生在前年11月20日,河南南阳。
傍晚,女老师小婵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走在买完菜回学校的路上。
不料这时,一辆“老头乐”突然从后方冲了出来,将小婵撞倒在地。
冬日寒冷,天色昏暗,可那辆“老头乐”却没有开灯。
更令人心悸的是,把小婵撞倒在地后,那个“老头乐”司机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将她拖行数米,碾压到了头部。
最终,小婵因抢救无效,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去世前,小婵只有22岁,刚考上招教一年,本应该有着安稳的未来。
可一场意外,让她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
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摸着自己女儿的遗像,痛不欲生。
“家里像天塌了一样,到现在我还想着我的女儿还在活着呢!”
事发后,女老师家属一直没有见到肇事老人,更别说是一句赔礼道歉的话。
当记者跟随女孩家属找到肇事老人的女儿,问她父亲在哪的时候,她说:
“他身体不好,本来就有脑出血的毛病,然后因为这个事情,受到了惊吓血压高了。”
你家老人开车撞死了人,结果却对受害者家属说凶手因此血压高了?
令人感到无可奈何的是,涉事老人年满75周岁,属于从轻处罚的范围。
两年过去了,此案件还在审理之中。
按照目前法律规定,最后的结果很有可能是取保候审,不了了之。
受害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凭什么犯罪者可以逍遥法外?
老年人刑事案件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比如,某地一名80多岁的老人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刑。
但由于其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且生活无法自理,最终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还有2023年底,湖北黄石一男子在自家院子晒藕粉,却遭到邻居老大爷撒农药。
当事人的老婆是孕妇,小孩还在上幼儿园,如果他们误食了,后果不堪设想。
当事人越想越后怕,随即报警,表示永不原谅。
但这个案件,直到今天也没有结果。
没有结果的结局,往往是不了了之。
真的很无力。
老年人占便宜是小事,很多时候,我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可是,像强奸或杀人这样的重大案件,也要因为年纪而网开一面吗?
为什么我说比未成年犯罪更恐怖的是老年人犯罪?
未成年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心志不健全,自控能力弱,法律意识相对淡薄。
可老年人不一样啊。
他们除了老人的身份外,还有一个身份:成年人。
他们心智完全成熟,有着你我一样的思维,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明知强奸或杀人是犯罪行为,却不用承担成年人犯罪的后果,这还不够恐怖吗?
尊老敬老,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
这一美德,不仅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与关怀,更彰显了社会对于不同年龄段人群的尊重与爱护。
但尊老敬老,从来就不是单向的。
如果你身边的老人,抢座碰瓷、出口狂言,你还要尊重他吗?
更严重点的,就像是上文中的例子。
那些老人都已经是强奸犯甚至杀人犯了,难道我们还要尊敬他们,甚至网开一面吗?
不明是非的尊老敬老,只会让那些老坏人更加肆无忌惮,更加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