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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羊性,该不该小题大做?

2022-03-19 来源: ZAKER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作者 / 洛水钟鸣

(识局微信公共账号 zhijuzk)

这世上最怕认真二字。

认真为什么可怕?因为不认真的人太多。

河北省某市某镇某村的巡逻队员,可能做梦也没想到一个放羊老人也会用快手。

所以,他们堂而皇之地开着巡逻车,穿着制服,牵走了老人的羊," 去做核酸 "。

其实他们劝阻老人不要外出放羊是对的。" 这羊做核酸了吗 ",如果只是一句玩笑话,也无伤大雅。

但问题是他们真的牵走了羊,然后等事情被曝出来,羊也没回来,而是由村支书拿了 2600 元给了老人,老人向误喷的派出所道歉,和解。

他们可能觉得,在 " 防疫 " 的大旗下,能做到这步,已经很好了。

而吃瓜群众们摸着良心说,虽然不好判断这 2600 元到底是给多了还是给少了,但反正也差不多,不能说老人吃了大亏。

可是这样的 " 和解 ",留下的问题不少。所以后来又出现了第二份通报:9 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乖乖,上一份情况说明,只是说赔钱完事,这一次咋就上升到刑事犯罪调查了?为了一只羊,至于吗?

再说,虽然羊没了,但羊的钱补偿了呀,干吗还要揪住这事不放呢?为了这么件小事,值得处理这么多人、耗费这么多行政资源吗?

相信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

但这并不是小事。它背后的问题,很大。

第一个问题,按照当时巡逻队员的说法,这羊被牵走,是去 " 做核酸 " 了,那么这核酸结果是阳性还是阴性?

阳性的话,这羊要做无害化处理,其他的密接羊至少也得隔离,还有老人,也需要隔离,否则就不符合防疫规定了。

如果是阴性的话,羊就该被放回来,而不是给 2600 块钱。

虽然 2600 元 ≈1 只羊,但拿去的是什么,拿回来的也该是什么,这是任何检测都应有的程序。如果我把您家贵宾牵走做检测,完事哪怕还您一只藏獒呢,您也不乐意,是不。

从这个角度说,虽然老人拿到了 2600 块钱,但这个钱拿得不清不楚。这是补偿?还是赔偿?又还是安抚?这性质可是完全不一样。

这可不是得了便宜卖乖、得理不饶人。这是现代法治思维与传统乡村治理的一次碰撞,咱到底是依法办事还是和稀泥,得搞清楚。

所以紧接着,我们要面临第二个问题:牵羊去做核酸,依据的是什么法规,或者什么文件?

如果确实有规定,羊要做核酸,那就该应检尽检。不光所有的羊都要做核酸,其他的家禽家畜,鸡鸭牛猪什么的,也都要类推。

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这几个牵羊的巡逻队员,就涉嫌抢劫公民合法财产。咱不能说,只要是以 " 防疫 " 的名义,干什么都对,不合法的也合法了,这不行。

追究这几个巡逻队员的刑责,绝不是小题大做。这事关公民权利的神圣,事关共和国法律的尊严。

于是这又引出了第三个问题:村里用来补偿老人的 2600 元钱,是谁掏的腰包?

如果是村支书自掏腰包息事宁人,那么,这处理方式虽然不好,至少还不为大错;但如果是用村集体公款补偿,就不对了。

行政赔偿,有严格的适用范围和法律程序,必须依法依规办理,不能由村支书拎上钱就去。别的不说,就光说这 2600 元的金额,谁参与讨论了?谁决定的?

咱先不说司法部门了,村 " 两委 " 成员都同意支出这笔钱吗?甚至他们都知道这回事吗?

公家的钱来自公众,怎么用,必须付诸公议。不然的话,村民凭什么替这几个巡逻队员的错误买单?

再说,放羊老人和他的家庭对村集体经济收入也有贡献(可能不大,这咱得承认)。咱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拿村集体的钱去补偿他,那不真成了羊毛出在羊身上吗?

这也就是最后一个大问题:这件小事,将给世人以什么观感?

如果按之前的做法,不问是非对错,赶紧息事宁人,甚至是拿村集体的钱息事宁人,那些怀有正义感的人,特别是那些相信法律和公理的基层工作人员,会怎么想?如果他们就是那几个巡逻队员的同事,看到自己认识的人可以随便牵走人家的羊,大不了扔几个钱了事——而且还是在事情闹大之后才扔——他们会如何看待自己的工作,如何看待自己的职责?

他们还会觉得,自己是在保一方平安吗?他们还愿意相信自己的使命是神圣的吗?

现在,基层同志们的任务很重,很辛苦,只是他们还愿意相信自己的价值。不能因为牵羊这一件小事就消解了他们的自我价值认同。

仅仅从这个角度说,牵羊这件小事,也必须严查、重罚。

也唯有如此,才能提醒所有公权力的行使者: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民心不可欺,群众一针一线,不可妄动。

愿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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