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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带不来自由民主(图)

2019-12-21 来源: 香港01 原文链接 评论3条

公民党主席、资深大律师梁家杰在报章撰文,指香港是“自由民主阵营的一员”,而香港“最关键的深层次矛盾归根究柢只得一个,就是自由民主模式与中国模式之争,意识形态大相径庭”。虽然我与梁家杰先生的观点有很多不一样之处,但他是非常值得尊敬和坚守原则的从政者,他对自己信念的坚持在泛民界别和香港传统精英中极具代表性。

傲慢与偏见带不来自由民主(图) - 1
“香港独立”、“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无法解决任何问题。(Reuters)

不少信奉“自由民主”的香港从政者都认为香港属于“自由民主阵营”,它显然是指香港“想成为”这个阵营的一员,并非已经是。如果已经是“自由民主阵营的一员”,香港就不需要争取“真普选”,更不应该发生特首或政府主要官员决策背离社会期望的事情,包括修订《逃犯条例》或制定《禁蒙面法》。我同意香港与内地的冲突是“意识形态”之争,是“自由民主模式与中国模式之争”,但意识形态之争或“模式”之争对香港的意义何在?它是香港的深层次矛盾所在吗?是否与欧美国家、日本、甚至台湾一样归属“自由民主阵营”,香港就是理想社会,不会发生警暴和骚乱、不会发生住房短缺情况?大家应该思考一下,不要草率下结论,甚至将讨论政治化。

梁家杰先生认为,香港的深层次矛盾“只得一个,就是自由民主模式与中国模式之争”,估计他认为最近的反修例风波就是这种“模式之争”的具体呈现,亦是“意识形态大相径庭”的结果。这种定论恐怕过于草率,因为谁都知道,法国的“黄背心运动”、西班牙的加泰独立运动、伊拉克的民生冲突都没有所谓的“自由民主模式与中国模式之争,意识形态大相径庭”的背景。事实上,社会骚乱在“自由民主阵营”中是常见的,对此我们该如何解释?在过去几十年,太多政治争论假“自由民主”之名上演,结果都是政客的玩弄,这两天美国国会对总统的弹劾案就是例子,总统特朗普和众议院议长佩洛西都是以维护民主之名,指摘对方破坏民主,很好地说明了政客如何摆弄“自由民主”。

所谓“自由民主模式”从来没有在“一国两制”环境里实践过,传统的“自由民主模式”亦存在于多种政治制度中,如英国的议会制和美国、法国的总统制。既然如此,在“一国两制”之内,香港这一制的自由民主模式是什么就必须研究清楚。过去22年的经验证明,香港追求的“一国两制”存在各种争议,特别是香港这一制的设计,但它无法用政治口号和简单推理来说明。一些人认为“一国两制”就是两制之间老死不相往来,或者井水不犯河水,估计大多数人今天不会再如此理解;认为“独立”就能解决“困局”更是不切实际,但持这种想法的人数已不容小觑。

其实,如果不是“自由民主模式与中国模式之争,意识形态大相径庭”这种背景,内地与香港就不用实行“一国两制”。法国、美国这些“自由民主”国家和中国是“两制”,“意识形态大相径庭”,但它们之间有来有往,虽然会发生冲突,但关系也很紧密。既然“两国两制”都可以基本友好,为什么“一国两制”好像更难?香港和内地是“一国两制”,澳门同样如此,但香港人认为两者之间有差异。港澳两地当然有差异,然而,除了用傲慢与偏见来评价之外,我们能否认真探讨差异所在,而不是一句带过?如果香港人真正珍惜“一国两制”,为什么大学教授却不深究其内涵,只懂得草率评论?如果“两国两制”容易明白,就应该用更多精神研究“一国两制”这种创新制度设计。将“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遇到困难的责任推给中央政府并不公平,更无法解决问题。香港的政治人物应该超越狭隘的政治盘算,不含偏见地思考什么是符合香港利益的“一国两制”,更不应以为香港有条件“欺负”中央。任性和无知没有作用,内地人在歧视面前亦不会没有脾气,实事求是寻求解决方案才是上策。

“香港独立”,“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为什么无法解决问题,而且是最无聊的方式?首先是做不到。如果以为美国或全部西方国家通过“香港人权法案”就能为香港带来“自由”,那是无知;如果认为“揽炒”或建立“黄色经济圈”是出路,那是愚蠢。就算不幸做到了,香港只会变成叙利亚和伊拉克,美国自以为“帮助”这些地方摆脱“专制”,结果是生灵涂炭,经济凋零。香港的出路只能够是在一个中国的框架下实现“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我们应该反思的是今天香港是否实行着“一国两制”,如果是,为什么是,如果不是,又为什么不是?那些激进示威者是在“一国两制”的环境里进行破坏,还是通过破坏争取“一国两制”?其实,究竟我们要保护今天身处的制度还是要改变它,或者是要如何改变以及改变到什么程度,都是社会应该寻找共识之所在。

我们可以尝试用多个角度认识“一国两制”。欧盟是一个“多国多制”的政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国多制”的政治体,澳门、香港、内地就是三制,如果加上以后的台湾,就是四制。为了简化说法,中共称呼其为“一国两制”,然后加个“香港方案”、“台湾方案”、“澳门方案”的后缀。至于欧盟,差不多每一个成员国的政治结构都有一些差异,但都离不开议会制和总统制,统称为自由民主制度。英国脱欧表面上是因为英国部份民众不满意欧盟的移民、经费共享、法律凌驾主权等规则,认为英国身处欧盟让自己的利益被侵占。事实是否如此,一两年之后就会清楚。英国和其他欧盟国家虽然是民主自由政体,欧盟也算,还是会发生冲突,甚至决裂,恰恰证明“多国多制”的“民主自由阵营”之内亦可以存在各种矛盾。

对于“一国两制、香港方案”,某些人至今认为运作不佳,但理据各异。就以大陆游客为例,这显然跟“一国两制”无关,台湾现政府不认同“一国”,却非常欢迎陆客,星马泰更是。香港处理不好大陆游客,是因为政府治理能力低下,是“港人治港”做不好,就好像英国自己做不好,将自己的失败推卸给欧盟一样。法国和德国同样要承担身为欧盟主要成员的巨大责任,又不见得它们要脱欧。这次反修例其中一个理据是铜锣湾书店股东李波曾经“被送中”,然而李波事件同样不必然与“一国两制”相关。李波被抓走属越境执法,在任何情况下这都是犯法,不是衡量“一国两制”成效的准则。据称内地执法人员还从泰国将瑞典公民桂民海抓回大陆,那是“两国两制”,所以就算香港是“独立”的,同类事件都可以发生,不能将其视为“一国两制”失败。有人说刘晓波事件影响“一国两制”,那就更荒谬。相反,“一国两制”可以避免刘晓波事件在香港发生。

香港立法会曾否决特区政府就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制定的政改方案,很好地说明了“一国两制”有效运作;内地人员无法在香港执法,所以才发生越境执法的李波事件,同样说明“一国两制”的严肃性;香港发生六个多月的骚乱,内地武警或解放军没有介入,同样事件发生在深圳就不一样,说明“一国两制”正在运行;香港要跟内地签署逃犯移交协议,由于香港的决定而又取消,同样说明“一国两制”正有效落实。有人担心2047年会变成“一国一制”,这种焦虑可以理解,但也同时说明香港今天正执行“一国两制”,大家希望保护它。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实践中的“一国两制”,甚至鼓吹“一拍两散”,让中央将香港提早改为实施“一国一制”?

前段时间有种“揽炒”理论大行其道,可行吗?开始时,一些人希望和中央政府“揽炒”,幼稚的程度是极致的,结果是笑话。认为美国通过人权法案是另一种“揽炒”,当然也是笑话,眼下中美快将签署贸易协定,不是更能突显美国政客在左右逢源、各取所需吗?后来有人提出建立“黄色经济圈”,更是儿戏,去“黄店”食饭,有没有想过店铺业主恐怕大多是“蓝丝”、大多数食材来自内地、侍应的制服也很可能是内地工厂制造?更不用说有“蓝丝”老板在餐厅门外贴上“五大诉求、缺一不可”。冲动的时候,胡思乱想可以变得现实可行,但冷静下来就要尽快看明白,因为错误判断的代价会愈来愈大。

“自由民主”既可以是一种信念、价值观、文化追求、生活模式追求,亦可以是制度设计,而且是多样式的制度设计,将其泛称为意识形态,未尝不可,但很容易误导大家,包括自己。“意识形态”与“模式”两者有着不同性质,意识形态可以变化万千,并无定式,甚至随意被政客摆弄,但“模式”或制度必须实事求是,符合现实可行原则。就以同性婚姻为例,大家本以为台湾在这方面很“自由民主”,但置于公投竟然被否决。其实台湾民意否决的是制度设计,也就是倡议者原意是要通过修改“民法”,将异性婚姻和同性结合等同起来,这就触碰了坚持异性婚姻的红线,最终只能够放弃修改“民法”,用专法来处理,顺利过关。在意识形态上,台湾大多数人认可保障同性结合伴侣的权利,却无法接受自己的生活模式遭到侵犯。这是意识形态与制度设计之间如何两全其美的极佳案例。

香港大多数人认同民主自由价值和生活模式,《基本法》亦不反对,但在制度设计上,中央政府坚持行政主导的制度,精神上等同美国的总统制,而且提出对主权的制度设计,包括对行政长官的委任权、国家安全立法等,但香港部分人士对两者之间的关系没有清晰认识,甚至在讨论中既用《基本法》条款要求普选,却对23条立法和中央对治港人士的政治要求视而不见。在这里,意识形态之争的格局清晰可见,大家却不懂得用制度设计去缓解纷争。其实,就算是成熟的制度都会发生争论,更何况是试验中的崭新制度,既是“两制”就会有不同观点,但有些人以为可以用“两国”的态度来处理,当然更是困难重重,只有认清楚“一国”的基本框架,在符合“一国”的前提下才能解决“两制”的冲突。

梁家杰先生原是法律专家,有一段时间转行从政,大家对他的尊重源于其法律地位,包括在政治中坚持法治的重要性,但“自由民主”制度如何在“一国两制”框架内实现首先是政治议题,不能将讨论停留在法律层面。法律界人士习惯了在争执中寻求共识,但近年法律界将焦点转移到要完胜对手。很可惜,香港面对的是政治争执,而不是法律争执,用法律辩论的技巧来解决政治分歧,就好像企图用暴力解决政治分歧一样,徒劳无功。香港人大多希望生活在“自由民主”的生活中,这是否等同属于“自由民主阵营的一员”,我看未必,更何况“阵营”这种叫法,有种“对抗”的意思。估计中央政府并不害怕面对“对抗”,只不过对抗是否有利于香港市民的生活,梁家杰大律师或许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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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3)
kittyg713
kittyg713 2019-12-22 回复
什么黄飞鸿、李小龙、霍元甲和叶问这些,不管是虚构还是从真实事迹改编过来的,全都或多或少的想通过利用想象出来的胜利来满足港人自卑心理的需要,令他们建立起自信,再通过他们狭隘主观的认识,以为自己已经不再像昨天那样的卑微,也和大陆的中国人不一样,自己已经能够匹敌西方了,拥有了和西方人平等的地位。
挪塔里
挪塔里 2019-12-21 回复
港台的问题就是典型的一桌的饭吃出两家人,有人选择筷子,有的人拿起刀叉,虽然表面看起来很平静,但准备好的是一桌子的中国菜,拿刀叉的吃起来很别扭,心里很不高兴,吞下去的怨气比饭菜还多。
宋三岁
宋三岁 2019-12-21 回复
年轻的香港人以西方的道德为标准,年轻的台湾人以西方的先进技术为模仿对象,所以从问题的本质看,香港的问题更严重,他们从骨子里认定中国人就是低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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