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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专生5年前发文称炸解放军营,裁煽惑罪成囚4.5年(图)

2022-11-16 来源: 法广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本文转载自法广,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香港一名时年大专生五年前在网上讨论区发帖文,指「不排除制作硝酸甘油炸药轰炸解放军军营」,并详细列出制作有关炸药的材料、成分和步骤,法庭据此裁定他有意图令人跟随帖文制作炸药,裁定他「煽惑他人制造爆炸品」罪名成立,但因控方延误提控时间,判他入狱四年半。

港大专生5年前发文称炸解放军营,裁煽惑罪成囚4.5年(图) - 1

案发时22岁的被告陈振铭,被控于2017年11月1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详人士制造爆炸品硝酸甘油。

根据案情,被告自2014年起在网上的高登论坛以账户「天地辰筭反耶」发帖,案发当晚8时许发布涉案帖文,遭人报警,警方发现,被告曾发布及回复19则帖文,均具辱骂性质,显示他持反政府立场、有鼓吹暴力意图。

当局于2018年5月3日早上拘捕被告。不过,控方再事隔三年才将他起诉。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郑纪航今年9月裁定他罪名成立,押后至昨(14日)午判刑以等待心理专家报告。

郑纪航昨日判刑时引述爆炸处理科报告称,被告煽惑他人制作8至14克的硝酸甘油炸药,其威力在1米范围内足以致命,在近距离亦可炸断手脚,杀伤力比TATP及手榴弹更强。 

郑官续称,被告犯案目标清楚指向解放军军营,令案情进一步恶化,但考虑到案件在「反修例」风波前发生,但被不必要地延误至2021年才提控,加上被告年轻等减刑因素,以5年为量刑起点,判令被告入狱4年半;另外,因应心理报告指被告患自大型妄想症,法官虽不接受以此作为减刑因素,但就指令惩教署在有需要时向被告提供心理辅导或治疗。 

本文转载自法广,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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