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中国游客的14岁少年,泰国要把他“放”了?连少管所都不用去(组图)
这个案件,目前可能让公众失望了。
那些关于“将坏人绳之以法,让其受到应有报应”的执法畅快,也因为“杀人凶手”的状态特殊性而变得阻碍重重。
14岁,精神问题,身体不适——法院出庭免了,少管所也不用去了,目前还剩下精神病院这道最后防线。
在近日的采访中,连医生护士都害怕这名“小魔头”会在释放中持续危害社会,但除了害怕,目前暂无法律能够限制其人身自由。
最终的解决办法,监察单位只能寄托于“警医合作”,让治疗杀人少年的精神病院升级为“安抚民众”的临时监牢,权衡着“泰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慈爱”以及“高度重视此案的必要职责”。
各界,各司其职,都没有错。
错的是这“奇葩的14岁神经病”,刁钻得令人发指。
01
暹罗百丽宫枪杀案新进展 14岁少年需继续留院治疗!
据多家泰媒消息,2023年12月31日下午17:30,泰国未成年人监察保护厅厅长布拉乌透露14岁少年暹罗百丽宫持枪伤人案的进展情况称,由于检察院还未提起诉讼且该名未成年身体状况使其无法出庭受审,其拘留时间将于12月31日24:00截止。且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条允许暂停调查,直至其病情好转。
他表示,2024年1月1日上午10:00,未成年人监察保护厅副厅长希里帕凯女士将与14岁少年的监护人、曼谷精神病院医生会谈,共同商议对其监管办法。
但初步认为,该名14岁少年需要继续接受治疗,而其费用由监护人承担。
另据未成年人监察保护厅副厅长兼发言人果蒙先生透露,由于曼谷巴吞旺警察局未能及时向检察院提交案件调查报告,导致案件将暂时停止调查。
且由于上述原因,中央少年和家庭法院只能将14岁少年拘留至12月31日24:00,曼谷未成年犯管教所也不能再继续将其拘留。
此外,他进一步表示,让其继续接受治疗是最合适的,这样也是为了保护未成年本人,也是对社会的保护,能够防止其继续肇事。
同时,他们也担心监护人难以对其进行监管。
另据泰媒最新消息,1月1日上午10:50,未成年人监察保护厅副厅长希里帕凯女士透露,称经过与14岁少年监护人商议,决定将其留在精神病院继续接受治疗,因为目前治疗尚未结束,仍需进行持续心理评估。此外,医务人员和监护人一致认为,若将其释放后不能有效监管,可能会对其本人及社会造成影响。
02
人命关天:别让这些“案例”成为“惯例”
以人类主导下的法律尊严,尽管一切为了守护法律秩序,但常常会出现“人是死的,规矩也是死的”生硬循环,在得过且过的无奈中,逐步褪去震慑力的制裁警示。
法律的最大作用,无非是逮捕犯罪的人,并让犯罪的人为他犯下的罪孽承担所有刑罚和果报。本质上,任何犯罪都需要有人为此承担代价。
然而“暹罗百丽宫一案”,开枪的是受法律保护的14岁未成年人,任其父母再如何下跪磕头忏悔,公众顶多愤怒指责一句“教子无方,酿成大错”,但除此之外,警察不可能强拉父母,子债父偿。
可公众看中的是“对结果负责”,总是此案的处理进展有万般无奈,大家只认准一条:14少年杀了人,但目前没有任何人能出来负责。
杀人无人偿命,犯罪无人负责,这就是泰国当前最大的硬伤。
低成本犯罪和特定年龄不用追责,如果成为“模仿”的社会极端,那么漏洞只要扩大,整个约束环境,等同于“杀人不犯法”。
而要反驳这个观点,对漏洞还未失望透顶的人,只能凭感觉回复一句:“哪有这么多人发疯,哪有这么多孩子是会杀人的神经病。”
可就事论事,就算此刻再出现一位“14岁少年”,再做同样的事,其结果也是100%确定的——法院出庭免了,少管所也不用去了,只剩下精神病院这道最后防线。
如此庞大的暹罗法律和彪悍军警,也只能在一片唏嘘之中,按照规矩公正办事。
泰国最大Bug,无非以善良、自由、包容为顶点,让冤枉一个人和定罪一个人,皆难如登天。
而泰旅业若要树立游客信心,除了当前不断增强的安保之外,还需要让所有犯罪分子知晓:任何看似远逃审判的犯罪,其背后一定会有“死无葬身之地”的立法追讨,来代替那些“年龄不够的神经病”,即刻验证那个永远不变的“法律追责制裁守恒定律”。
越是手足无措的案件,越需要“拐弯抹角”的刚正不阿。
14岁孩子,案件的特殊性已在发生那一刻定格,但如何防止此案“复刻”,公众都需要一个满意的答案。
否则,这根刺不除,终将化脓溃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