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2月22日 10.8°C-11.2°C
澳元 : 人民币=4.56
霍巴特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成都罗威纳犬咬伤女童案最新通报!狗主人身份成谜;律师解读:不只是民事,应入刑(视频/组图)

2023-10-17 来源: 综合报道 评论6条

本文综编自财联社澜姐说教育 都市快报,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在四川成都崇州市的一个小区,一个和平的早晨被打破。10月16日8时许,一个年仅2岁的女童在小区楼下遭受了一只罗威纳犬的咬伤,导致肾挫裂伤。

据财联社报道,四川崇州联合工作组就此事对罗威纳犬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报全文如下:

成都罗威纳犬咬伤女童案最新通报!狗主人身份成谜;律师解读:不只是民事,应入刑(视频/组图) - 1

事件来源:

16日23时许,受伤的女童被转至华西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在医生和家人的呵护下,她仍在昏迷中。据女童的母亲邓女士介绍,女儿身上有20多处撕咬伤,最长的伤口有8厘米长,让人“不忍直视”。

成都罗威纳犬咬伤女童案最新通报!狗主人身份成谜;律师解读:不只是民事,应入刑(视频/组图) - 2

更令人担忧的是,孩子身上的伤口数量和严重程度使她无法承受手术带来的压力,只能选择保守治疗。邓女士坦言,物业已垫付一部分医疗费用,但后续仍需一系列治疗,对于这部分费用,“还不知道怎么办”。

成都罗威纳犬咬伤女童案最新通报!狗主人身份成谜;律师解读:不只是民事,应入刑(视频/组图) - 3

华西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朱育春在社交平台上详细介绍了女童的会诊情况。他指出,女童最大的危险来自腹膜后右肾损伤及形成的血肿。如果现在进行手术去探查右肾脏,丢肾的概率非常高,因此最优的选择是保守治疗。朱育春强调,由于伤口特殊,不能一期缝合,大面积暴露的皮肤裂伤的创面有可能带来致命的水盐电解质紊乱及蛋白的流失。但幸运的是,小朋友的生命体征平稳,各项指标没有出现严重的危急值。

在大家关切的同时,事件的相关责任问题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肇事的罗威纳犬已被捕获,但犬只的主人是否被找到仍是一个未解之谜。17日中午,在成都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外,崇州市公安局民警告诉记者,目前警方调查情况比较乐观,稍后会发出官方通报。

成都罗威纳犬咬伤女童案最新通报!狗主人身份成谜;律师解读:不只是民事,应入刑(视频/组图) - 4

对于受伤的女童来说,她需要面对的不仅是生理上的痛苦,更有心理上的创伤。遭受如此严重的咬伤,她可能会对动物产生恐惧感,甚至对生活产生不安。这就需要我们的社会、家庭和医疗专业人士共同努力,为她提供全方位的治疗和支持。

人们普遍对2岁女童的遭遇表示同情,也对肇事犬只的主人表示愤怒。无论肇事犬只的主人是否找到,我们都希望这个事件能够引起更多人对于宠物管理和安全的关注。我们必须认识到,动物并不总是温顺和可控的,特别是在面对孩子这样的弱势群体时。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成都罗威纳犬咬伤女童案最新通报!狗主人身份成谜;律师解读:不只是民事,应入刑(视频/组图) - 5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养犬者加强对自己宠物的管束和教育,确保它们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政府和相关机构也需要制定更为严格的宠物管理制度,加强对宠物和宠物主人的监管,从根本上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2岁女童遭罗威纳犬咬伤的事件引发了我们对宠物管理和安全的深思。我们必须以这个事件为契机,加强宠物管理和安全教育,为公众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我们也要关心和支持受伤的女童及其家人,帮助他们度过这个难关。

律师解读:不仅是民事纠纷,主任应入刑

据都市快报报道,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的李定胜律师认为:成都2岁半女童遭烈犬撕咬,伤势严重,令人揪心!

恶犬伤人,不能仅是一起民事纠纷,主人应入刑。

对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民事上,中国实行无过错的归责原则,即只要发生宠物伤人事件,对损害结果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饲养者或管理者,不论是否具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除非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若该犬只是流浪狗或狗主人无力赔偿,因事故发生在小区,物业公司应承担起对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流浪狗或对违法、违规的养狗行为及时提醒并作出处理。

物业公司在未履行监管保障义务的情况下,受害者可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一定的责任。

李定胜律师指出:刑事上,宠物伤人,主人入刑的案例尚不多见。

但此次事件后果严重,不能仅是一起民事侵权案件,更应当依法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以警醒、避免宠物伤人事件的发生。

从视频来看,该黑色犬种体型大只,未有牵绳,未戴嘴套,攻击性强,且不易降服,属于烈犬。

狗主人无论是故意不牵绳,还是过失大意不牵绳,均不当造成了恶犬伤人的危害后果,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

若犬主人明知其饲养的是烈性犬,且曾咬伤他人,仍对其所饲养的烈性犬外出时不采取防范措施,其行为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可构成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李定胜律师认为:这起惨剧教训深刻,且非个例,诸如此类事件屡见报端,亟待予以规范,建议司法部门对宠物伤人事件依法予以严惩,追究犬主人的刑事责任。

政府部门应跟进检查禁养犬名录,评估世界十大猛犬的罗威纳是否应纳入城市禁养名单,并定期巡检宣传,对未牵绳的犬主人作出处罚。

宠物主人应遵守养犬规定,对犬只作出足够的防范措施,避免可能的损害后果,以营造人与宠物和谐相处的生活家园。

本文综编自财联社澜姐说教育 都市快报,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6)
广州绝版
广州绝版 2023-10-17 回复
目前应该赶快找到恶犬主人,他已经刑事犯罪了
小PYY影子姐姐
小PYY影子姐姐 2023-10-17 回复
情节严重的,应该划入中国刑法
JanetQ_
JanetQ_ 2023-10-17 回复
成都真奇葩,这种烈性犬都可以不限制养
Kelly郭怡璇XD
Kelly郭怡璇XD 2023-10-17 回复
应该被起诉
Tracybelucky
Tracybelucky 2023-10-17 回复
城市应划出一定区域,专供狗和爱狗人士生活在一起。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